冯敬玉
清朝时期的官员- 【清】
- 浙江金华人
- 更新:2021-11-16 09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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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敬玉是清朝哈士奇的官员,早年刻苦读书,后在太学学习,康熙五十一年,担任知州,因清正廉洁,忠于职守,不断升迁,康熙末年,担任汾州知府,雍正时期,官至陕西甘山道道员!
冯敬玉
顺治十年(1671年)六月初六,冯敬玉出生在义乌县赤岸村,字其相,号铁庵
康熙五十一年(1712年),壮年的他由太学选拔授予直隶宣化府蔚州知州。
康熙五十二年(1713年)春,直隶一带多日连降暴雨,壶流河水位一涨再涨,眼见堤坝将溃,危在旦夕,一场百年不遇的洪灾就要爆发。冯敬玉倾其全力,奔走疾呼于豪门乡绅之间,并带头捐出俸禄,筹措资金抢修堤坝。。
康熙五十八年(1719年),冯敬玉题补太原司马,由巡抚引见皇帝。康熙帝详细询问了冯敬玉的任内事宜,充分肯定了他的成绩。
康熙六十一年(1722年),冯敬玉升任汾州知府。
雍正元年(1723年),冯敬玉由巡抚引见雍正帝,因其“守清、才长、政勤”而被雍正帝褒为卓异知府,特准留京候用。不久,冯敬玉奉旨督理河南全省河务。
雍正三年(1725年)四月初四,雍正帝把冯敬玉召入瞻宁宫,特授陕西甘山道道员一职。同月初十,雍正帝又在专门用于咨询政务、考察官吏的“南书房”召见冯敬玉,恩赐蟒套一领、圣谕三幅、貂皮二张、紫金锭二十锭,予以嘉奖。
雍正五年(1727年)六月二十八日溘然长逝于甘山官署,年仅五十有七。朝廷敕授其奉政大夫,升授通议大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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